“切实保护好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文化理念与实践·文化保护篇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文化理念与实践·文化保护篇
文化遗产是历史留给人类的财富,是人类文明的瑰宝。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围绕构建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利用红色资源、树立正确的文化遗产保护政绩观、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统筹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推进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等,提出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举措,亲自谋划实施文化保护工程,为浙江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遵循。20多年来,浙江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蓬勃发展。实践证明,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和探索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为党的十八大以后系统性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素材。
一、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及实践探索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围绕文化遗产为什么要保护、保护对象有哪些、由谁来承担保护任务、怎样更好推进保护工作等重大课题,在省域层面对文化遗产保护进行了富有前瞻性、系统性的实践探索。
1.围绕保护好作为宝贵财富的文化遗产,鲜明提出“抢救为主、保护第一,切实保护好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传统与精神内核,是民族认同与归属感的象征。21世纪初,浙江的文化遗产保护任务艰巨,“重利用、轻保护”的现象仍然普遍,文物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如何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精神,加快抢救速度,加大保护力度,是习近平同志推动文化大省建设工作中十分关注的问题。他深刻认识文化遗产的重要价值,指出“文化遗产是民族智慧的结晶,是民族文化的见证,其中蕴含着一个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和创造力、生命力、想象力。一个没有文化遗产的民族和国家,很难说是有真正实力的民族和国家”“悠久深厚、意韵丰富的浙江文化传统,是历史赐予我们的宝贵财富,也是我们开拓未来的丰富资源和不竭动力”。习近平同志强调,“在建设文化大省中,我们将把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和绚丽多彩的民族民间艺术作为一种宝贵资源”。
习近平同志亲自领导部署了浙江文化遗产保护的系列重点工作和重大工程。比如,对于西湖文化景观的保护。2002年,习近平同志将西湖作为考察杭州的第一站,在杨公堤新西湖景区建设工地现场调研时,指出要“把西湖建设好,实施西湖综合保护工程,使西湖的历史面貌得以还原,得到恢复,这是德政,也是得民心的善举”。2003年9月,习近平同志在考察杭州西湖综合保护工程时指出:“西湖的周围,处处有历史,步步有文化”“对这些历史文化遗存,我们一定要保护好,利用好,传承下去,发扬光大”。通过实施西湖综合保护工程,着力保护环境和改善西湖水质,挖掘展示历史文化内涵,控制建筑总量和人口数量,使西湖的历史面貌得以还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历史文化遗存得以有效保护,最大化、最优化实现了西湖风景资源的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和生态价值,为西湖申遗成功打下了坚实基础。又如,对良渚古城遗址的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曾两次到良渚调研。2003年7月,他在良渚调研时指出,“良渚遗址是实证中华5000年文明史的圣地,是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我们必须把它保护好”,在了解到“影响遗址安全的湖州德清县6家石矿场,关停有困难”后,次日便赶到湖州调研。很快,这6家石矿场被关停。“美丽的水中之洲”终于回归宁静,遗址得以重生。
对于考古遗址的保护,习近平同志既有大处着眼的深谋远虑,也有体察入微的悉心关怀。他还曾两次到跨湖桥遗址调研。2006年4月,他第二次来到跨湖桥遗址考察,指出深入研究跨湖桥文化,把跨湖桥文化发扬光大。在考察金华磐安玉山古茶场时,他提出要保护开发好玉山古茶场,在保护中也有一定的利用,在开发中继续弘扬,让“赶茶场”这个传承千年的传统农耕活动重焕新生。2006年11月,浙江省文物局简报《浙江文物要情》第七期发表了一篇信息《浙江诞生新的史前考古学文化——上山文化》,公布了关于距今10000—9000年的浦江县上山遗址的考古新发现。习近平同志对此作出重要批示:“要加强对上山文化的研究和宣传。”习近平同志的这些重要论述与探索实践,充分体现了高度的文化自觉,旗帜鲜明地回答了文化遗产保护的原则问题,明确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根本方向。
2.围绕系统保护好各类文化遗产资源,鲜明提出“构建比较完备的不可移动文物与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体系,基本建立布局合理、富有浙江地域特色的博物馆网络”
每一处不可移动文物、每一座历史文化名城、每一个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都是历史的见证,承载着地域的记忆。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就要求系统保护各类文化遗产,提出“抓紧抢救、科学保护、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浙江的历史文化遗产,积极做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等工作,着力构建比较完备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体系”等要求。
在工作实践中,习近平同志既注重文物保护修缮展示,又重视文献资料整理出版。2005年5月15日,习近平同志在西湖博物馆施工现场考察时指出,建设西湖博物馆是传承西湖文化的需要,也是广大人民的夙愿,具有丰富而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作为中国第一座湖泊类专题博物馆,西湖博物馆而今已成为西湖展示中心、西湖旅游服务中心、西湖学研究中心,成为浙江城市文化和杭州西湖文化的一个重要窗口。比如,他主持并推动实施浙江文化研究工程,亲自担任浙江文化研究工程指导委员会主任,定方向、出题目、提要求、作总序。他在《浙江文化研究工程成果文库总序》中写道:“我们希望通过实施浙江文化研究工程,努力用浙江历史教育浙江人民、用浙江文化熏陶浙江人民、用浙江精神鼓舞浙江人民、用浙江经验引领浙江人民,进一步激发浙江人民的无穷智慧和伟大创造能力,推动浙江实现又快又好发展。”仅第一期文化研究工程就设立项目811项,全省1000多位专家学者参与课题攻关,出版学术专著1000多部。比如,习近平同志对“中国历代绘画大系”全程支持、念兹在兹,项目的每一个关键点、每一段攻坚期,都亲自引领、倾力推动。在他的直接关心指导下,“中国历代绘画大系”项目从2005年启动到2023年正式结项,前后历时18年,共编纂出版60卷226册,收录海内外中国古代绘画藏品12405件(套),是迄今为止国内外同类出版物中精品佳作收录最全、出版规模最大的中国古代绘画图像文献集成,成为记录中华文明辉煌历程的巨典鸿编。2006年6月10日是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习近平同志调研杭州文澜阁修缮工程,并于当年9月27日对文澜阁本《四库全书》影印出版计划作出专门批示:“文澜阁本的《四库全书》博大精深,内容丰富。将其影印出版,这是文化建设的一件大事,对我省开展的文化研究工程具有重要意义。”经过10年努力,汇聚浙江数代学人心血的文澜阁本《四库全书》影印出版完成,全书达1500多册。习近平同志的这些重要论述与实践探索,以系统思维明晰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主要对象,增强了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全面性和整体性,使得浙江丰富多样的文化遗产得到了有效保护,促进了浙江人文精神和历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3.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鲜明提出“既要保护物质文化遗产,也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强调“既要保护物质文化遗产,也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造成文脉的断裂”。2005年5月至6月,习近平同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连续作出6次批示,涉及浙江民间工艺传承保护、浦江县高登山古村落抢救、民间艺术保护工程、抢救振兴永嘉昆剧团等。根据习近平同志的指示,从2002年到2005年,浙江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优秀民族民间艺术资源的发掘、保护和民族民间艺术人才的培养,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民族民间艺术资源保护活动的开展。
越剧是浙江具有代表性的地方剧种,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习近平同志的支持下,中国越剧艺术节永久落户浙江,在提升越剧设施建设水平、繁荣越剧舞台艺术、培养越剧人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习近平同志对其他地方剧种的保护传承工作也倾力支持,尤其是亲自推动抢救濒危剧种永嘉昆剧。2005年6月,他在永嘉县委县政府关于抢救振兴永嘉昆剧团的报告上作出批示:“永昆的保护应列入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计划之中。”除了戏曲,龙泉青瓷传统烧制技艺也是浙江著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中唯一的陶器类项目。在习近平同志的直接关心和支持下,省财政为龙泉提供了1000万元的补助资金,帮助龙泉启动了龙泉青瓷博物馆建设。
大禹文化在浙江源远流长,影响深远。2006年3月,习近平同志在致信绍兴市公祭大禹陵活动时指出:“大禹以其疏导洪患的卓越功勋而赢得后世景仰。其人其事其精神,展示了浙江的文化魅力,是浙江精神的重要渊源。”习近平同志多次提到大禹文化和“胆剑精神”。他指出,大禹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把大禹精神世代传承弘扬。在习近平同志的关心和支持下,绍兴大禹陵祭典2006年成功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祭大禹陵成为重要祭祀活动。习近平同志的这些重要论述与实践探索,揭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价值功用,指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向和路径,指引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4.围绕守护红色根脉,鲜明提出“保护、开发、利用这些红色资源,发展红色旅游,具有政治、文化、经济等多重意义”
革命文物承载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重要力量源泉。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革命遗迹遍布全省,红色旅游资源种类丰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深刻认识革命文物的重要价值,强调守护红色根脉,指出“历史文化、革命文化与现代文化的交相辉映,使浙江文化闪耀出更为夺目的光彩。这种文化传统,构成代代相传的文化基因,千百年来始终流淌在浙江老百姓的血液之中,形成了浙江特有的文化精神和人文优势”“红色景点凝结着我党我军的光荣历史、优良传统和奋斗精神,是弘扬伟大民族精神、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的宝贵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这些红色资源,发展红色旅游,具有政治、文化、经济等多重意义”。
作为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之一,南湖红船承载了中国共产党人独有的文化基因和革命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特别重视红色资源保护和“红船精神”的弘扬。2005年6月,习近平同志在《光明日报》发表文章《弘扬“红船精神” 走在时代前列》,把“红船精神”提炼概括为“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系统阐释了“红船精神”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在习近平同志的直接关心下,南湖革命纪念馆新馆建设被列入浙江省重点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习近平同志亲自审定了展览陈列方案,就新馆如何发挥作用提出具体意见,并于2006年6月亲自为南湖革命纪念馆新馆奠基,为浙江锚定了红色根脉的源头坐标。
习近平同志还从浙江革命历史文化和火热实践中凝练出了一系列宝贵的精神成果,肯定了蚂蚁岛精神、大陈岛垦荒精神等,扩充了浙江的精神宝库。如今,蚂蚁岛精神在代际传承中焕发新活力,当地通过打造红色教育体验线、造船体验工业线、特色海洋文化线等,形成集参观、学习、互动功能于一体的红色教育培训体系,2024年全岛游客量突破6万人次;大陈岛正朝着现代化的目标迈进,深入践行习近平同志“大陈岛开发建设大有可为”的重要指示,荣获全国海洋经济开发建设示范岛、全国百家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等多项国家级荣誉称号。习近平同志的这些重要论述与实践探索,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指明了方向,使红色血脉得以赓续,为浙江人民不断推进新事业、奋进新征程提供了丰厚的精神文化滋养。
5.围绕树立正确的文化遗产保护政绩观,鲜明提出“保护文化遗产,是我省各级党委、政府的历史使命和神圣职责”
树立正确的文化遗产保护政绩观,不仅是对历史的尊重,更是对未来的负责。浙江省一直被称为文物之邦,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文化遗产大省。21世纪初,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认为经济建设是硬任务,而文化建设是软任务,抓得再紧也一时显不出成绩,不愿花太大的力气,不愿花太多的投入。在文物保护方面,“重利用、轻保护”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到浙江工作后,习近平同志针对部分领导干部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不正确的政绩观,提出党委政府是文化遗产保护责任主体,指出“保护文化遗产,是我省各级党委、政府的历史使命和神圣职责”“现在的各级领导,已经不是当年的‘吴下阿蒙’,都有一定的知识、文化背景。所以说,现在的领导对文化遗产应该有认识,这是最起码的。如果说,以前无知情况下的不重视还可以原谅,那么,现在有认识的情况下不重视,那就是意识问题、政绩观问题”“不想花力气在这些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不会给你挂奖章、也不是立竿见影的事情上,这就是政绩观的问题”。
2003年,浙江省委作出了实施“八八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其中提出要进一步发挥浙江的人文优势,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在习近平同志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浙江省把实施“文化保护工程”作为文化建设“八项工程”之一,并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作为建设文化大省的一项重要内容。此后,习近平同志每年主持召开现场会,都把“文化保护工程”作为重要工程来抓。在习近平同志的推动下,浙江省政府专门成立了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2005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布实施《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加快推进文化遗产立法工作;2006年,《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被列为地方一类立法项目,对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制定了更为严格的制度。习近平同志关于文化遗产保护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了党委政府作为文化遗产保护主体的责任,推动了浙江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更加全面、系统、科学地开展。
6.围绕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鲜明提出“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是每个人的事”
文化遗产是人类共同的宝贵财富,保护文化遗产人人有责。就浙江实际而言,文化遗产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相对分散,仅仅依靠政府投入,保护效力明显不够。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针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强调要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指出“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是每个人的事。只有我们每个人都关心和爱惜前人给我们留下的这些财富,我们民族的精神和独特的审美情趣、独特的传统气质,才能传承下去”。他强调,建立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咨询制度、公众和舆论监督制度,充分发挥有关学术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的作用,共同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03年9月,习近平同志到兰溪诸葛村调研古村落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时,对其整体性保护、村民与村落共存的保护方式给予充分肯定。2006年6月,习近平同志专题调研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提到保护古村落时,再次肯定诸葛村“人人都是股东,人人都是文保员”的保护利用做法。习近平同志倡导的文化遗产全民共保理念及其在浙江的生动实践,揭示了文化遗产保护“依靠谁、为了谁”的深刻道理,为文化遗产保护体制机制创新提供了“金钥匙”。
7.围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鲜明提出“‘申遗’是有许多条件的,也要下决心,花代价”
世界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人类文化宝库中最为珍贵的遗产之一,也是促进不同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载体。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高度重视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当时,浙江还没有一处世界遗产,基础相对较弱,世界遗产申报工作起步也较滞后。2002年11月,习近平同志在考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西湖西进”工程点等地时,明确表示省里积极支持西湖综合保护与环境整治工程,积极支持西湖申报“世遗”。2004年10月,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加快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世界地质公园等工作的步伐,培育世界级品牌的旅游产品”。2005年5月11日,习近平同志在对《良渚遗址保护考察团赴集安考察报告》的批示中指出,“我省在世界遗产申报方面尚属空白。‘申遗’是有许多条件的,也要下决心,花代价”。2005年7月4日,习近平同志对省文化厅、省文物局报送的《关于良渚遗址保护和申遗工作的报告》再次批示:“请杭州市委、市政府继续推进保护和申遗工作。”在良渚古城遗址申遗成功之前,习近平同志曾七次就良渚遗址保护和申遗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在习近平同志的关心和支持下,良渚遗址的考古和申遗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关于大运河保护,习近平同志深入现场考察调研。2006年12月31日,习近平同志在考察中国大运河(杭州段)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时,指出“运河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突出了还河于民、造福于民的要求,希望杭州用好运河这张‘金名片’,把运河真正打造成具有时代特征、杭州特色的景观河、生态河、人文河,真正成为‘人民的运河’、‘游客的运河’”。按照习近平同志的指示,杭州市精心保护、管理大运河,不断挖掘、保护沿线遗址遗迹,并在此基础上创建起一座座运河特色文化小镇。如今的大运河已成为一条“文化之河”。习近平同志对申遗工作的关心指导、亲自部署和倾力推动,为杭州西湖文化景观、大运河和良渚古城遗址申遗成功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探索的理论价值与经验启示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系统性思考,在实践中不断得到检验、发展和完善,充分体现了他对文化遗产保护规律的科学把握,对浙江和全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1.始终视文化遗产为宝贵财富,坚持把“保护第一”作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
中国文化源远流长,中华文明博大精深,璀璨夺目的文化遗产见证了中华文明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及和平性等突出特性。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十分重视文化遗产的稀缺性及其蕴含的重要精神文化价值,深刻认识并强调文化遗产具有深层次、根本性的作用,是不可再生、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他以战略家的超前视野,立足浙江文化遗产资源丰厚的省情,正确认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关系,把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摆在突出重要位置,谋划和推进了一系列旨在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的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中华文明永续传承的战略高度,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需要从文化遗产中提炼与展示,保护好、传承好文化遗产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础,是担负起新时代的文化使命的必然要求,强调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
文化遗产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延续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基因和血脉,保护文化遗产责任重大。从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的探索到新时代以来的伟大实践,都深刻启示我们:文化遗产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弥足珍贵,必须立足文化传承、文明赓续的高度,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坚持保护第一,不断健全完善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制度机制,着力落实落细“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等制度,坚决防止建设性破坏和开发性破坏。要坚持抢救为先,在开展文化遗产资源系统性调查的基础上,持续加强濒危文化遗产的抢救性保护,有效改善其保存状况和环境,确保生存环境恶化、面临消亡的文化遗产“活下去”。要坚持合理利用,把握最小干预原则,强化底线思维,在维护好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的基础上,找到文化遗产价值表达和现实转化的有效途径。
2.始终视文化遗产为文化生命体,坚持把整体性保护作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基本方针
文化遗产既包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也包括人类文明所创造的一切优秀文化遗产。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就深刻把握中华文明发展的规律和趋势,从文化遗产保护的系统思维、全局谋划的视野,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工作,要求对各类文化遗产从单项保护向整体保护转变,从试点保护向系统性保护转变,构建比较完备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体系,既重视文物保护的修缮工作,又重视文献资料的整理与出版;既要保护物质文化遗产,也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遗产的整体性、系统性保护,部署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加快构建形成全面、完整、系统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历史文化遗产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我们一定要完整交给后人。”
系统保护文化遗产,既是基于中华民族有着丰富多彩、丰厚多样文化遗产资源的国情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基于文化遗产内部耦合性和关联性,更好推动文化遗产资源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必然要求。从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的探索到新时代以来的伟大实践,都深刻启示我们:文化遗产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将文化遗产完整交给后人,必须始终视其为文化生命体,把整体性保护作为基本方针,做到综合施策。要坚持全面保护,积极构建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着力推动文物古迹、古老建筑、名城名镇、历史街区、传统村落、文化景观、非遗民俗等文化遗产的系统性协同保护。要坚持整体保护,在保护好文化遗产本体的同时,保护好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周边环境、传统文化生态,积极营造有利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结构性生存空间。要坚持统筹保护,按照文化遗产存在、传承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努力构建全面保护、系统保护、整体保护的工作体系,统筹推进文化遗产的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本体与周边保护、单点与集群保护。
3.始终视红色根脉为最鲜明底色,坚持把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作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
红色文化遗产镌刻着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历史足迹,承载着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蕴藏着中国革命胜利的精神密码,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从弘扬革命文化出发,提出要保护、利用和开发好凝结着中国共产党优良传统与奋斗精神的红色文化遗产,并从浙江革命历史文化中提炼出一批精神成果,对“红船精神”、蚂蚁岛精神、大陈岛垦荒精神等作出阐释,提出传承弘扬的工作要求,有效发挥了红色文化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引领力、凝聚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加强保护反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革命文物,珍视党和人民为革命、建设、改革奋斗拼搏的历史物证。
红色文化遗产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创造积累下来的先进文化资源,体现着党的性质宗旨,承载着党的初心使命,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和丰富的精神内涵。从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的探索到新时代以来的伟大实践,都深刻启示我们:红色文化遗产是弘扬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生动教材,推进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是重要的时代使命。要坚持在“护”字上下功夫,加强对红色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保护、研究,既注重有形遗产的保护,又注重无形遗产的传承,全面开展红色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把红色资源保护好。要坚持在“活”字上下功夫,推进传播方式创新,用好红色文化遗产资源,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雄的故事,不断增强红色文化遗产的吸引力、影响力、感召力,把红色传统发扬好。要坚持在“育”字上下功夫,深化拓展红色文化遗产的教育功能,发挥好红色文化遗产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红色基因代代相传,把红色基因传承好。要坚持在“融”字上下功夫,通过整合红色文化遗产、绿色生态、乡风民俗等资源,融合发展红色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等多种旅游业态,有效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把红色资源利用好。
4.始终视文化遗产保护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坚持把树立正确的文化遗产保护政绩观并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作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基本路径
保护中华文化遗产,赓续中华民族历史文脉,是每一位中华儿女的历史责任和时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统筹兼顾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视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历史使命和神圣职责,明确了党委、政府作为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责任,要求加大保护力度,抢救为主、保护第一,切实保护好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让保护文化遗产成为每个人的事,充分肯定了“人人都是文保员”等重要理念。他强调,要利用各种渠道宣传文化遗产保护,通过展示、演出和媒体等各种载体向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进行文化遗产的保护宣传和教育,倡导珍爱文化遗产的文明之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像对待“老人”一样尊重和善待城市中的老建筑,加强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并要求各级文物部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
保护文化遗产,赓续中华文脉,是中华儿女的崇高责任,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文化使命和政治责任。从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的探索到新时代以来的伟大实践,都深刻启示我们:文化遗产保护既要抓住“关键少数”,又要依靠“绝大多数”,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党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从高扬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保护文化遗产责任重大的理念,增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敬畏之心、尊崇之心、珍爱之心,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格局。要强化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保障,加快完善文化遗产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筑牢法治保障,加大督察力度,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文化遗产。要营造文化遗产保护的浓厚氛围,保障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评判权,确保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为人民所共享,从而有效凝聚各方力量和智慧,共同保护传承文化遗产,让“保护文物,人人有责”成为富有成效的现实行动。
5.始终将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视为辩证统一的关系,坚持把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作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方法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建设加速推进,如何同步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成为处理好保护与发展关系的重要时代命题。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就十分重视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文化遗产的保护,深刻认识到文化遗产不仅是地方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资源,一旦被破坏,推动地方精神文明建设、发展文化旅游经济等就会失去动力源泉和重要的资源支撑。他强调,保护与发展同等重要,必须统筹协调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在习近平同志的关心推动下,不论是厚载文明起源的上山文化、跨湖桥文化、河姆渡文化、良渚文化,还是凝聚人文色彩的南孔文化、大禹文化、越剧文化、婺剧文化等,都在实施精心保护的前提下,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金名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文化责任放到与经济责任同等重要的位置,摒弃把文化遗产视为社会发展“绊脚石”或“摇钱树”的错误倾向,反对将保护与发展对立起来的做法,强调要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做法将旅游发展、特色经营与文化遗产保护有效统筹起来,“推动中华文明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激活其生命力,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
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不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从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的探索到新时代以来的伟大实践,都深刻启示我们:保护和发展是辩证统一的,不能把保护和发展对立起来,而要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传统与现代、守正与创新等重大问题,不断开拓保护和发展“双赢”的新路子。要把握保护和发展的辩证统一,坚持保护第一,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动文化遗产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激活其时代生命力。要找准传统与现代的连接枢纽,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艺术品味、传统美德、人文精神,并找到传统文化和现代社会的连接点,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生产生活结合起来,推动文化遗产与现代社会在交融互动、融合发展中实现共生共荣。要拓展守正与创新的转化路径,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以创造性的方式来解读和转化文化遗产,有效挖掘文化遗产蕴含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让文化遗产所承载的优秀传统文化鲜活起来、生动起来,使中华文明的灿烂成就具体可感,使人们的文化自信自然增长。
6.始终视文化遗产为全人类共同的财富,坚持把世界文化遗产申报作为扩大中华文化影响力、推进文明交流互鉴的战略选择
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文化、中国精神的价值符号,向世界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作为促进不同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载体,保护文化遗产有助于推动中华文化更好地走向世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站在提升区域性国际文化价值的高度,重视浙江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亲自推动西湖综合保护工程、良渚遗址综合保护工程、大运河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促成西湖文化景观、大运河、良渚古城遗址相继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对于国家民族、人民美好生活、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性,指出要实施好“中华文明起源与早期发展综合研究”“考古中国”等重大项目,加强古代文明研究、联合考古、古迹修复、博物馆交流、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国际合作,不断深化与世界文明的对话。
世界文化遗产是促进不同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载体。中华文明具有独特文化基因和自身发展历程,植根于中华大地,同世界其他文明相互交流,与时代共进步,有着旺盛生命力。从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的探索到新时代以来的伟大实践,都深刻启示我们:中华文化对世界文明兼收并蓄的开放胸怀,是其数千年来从未间断并保持旺盛生命力的奥秘所在,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交流,支持世界遗产保护事业,共同守护好全人类的文化瑰宝和自然珍宝。要持续推进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立足国情,并准确把握国际理念、规则和应用尺度,稳步推进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以申报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促进遗产地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国家软实力提升。要着力擦亮世界文化遗产“金名片”,切实提升已有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研究、展示与利用水平,深入挖掘世界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总结提炼更多承载中华文化、中国精神的价值符号和文化产品,全面生动地展现中华文明的灿烂成就和对人类文明的重大贡献。要充分发挥世界文化遗产在国际交流中的作用,基于世界文化遗产在历史、艺术、科学等维度上具有超越国界的突出普遍价值,积极策划世界文化遗产主题展览、世界文化遗产地对话等活动,让更多世界文化遗产成为展示中华文明的重要窗口,有效推动中华文明与各国文明交流互鉴。
三、浙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的具体实践
20多年来,浙江把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世界文化遗产和人类非遗申报取得显著成绩,一批重要文博场馆相继建成开放,乡村博物馆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文物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攻坚行动全面覆盖,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成效显著,正由文化遗产资源大省向文博强省加快迈进。一是构建形成门类齐全、数量众多、特色鲜明的文化遗产资源体系。得益于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部署的文化保护工程的持续深入实施,浙江始终坚持把文化遗产作为宝贵财富加以精心保护,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原则和系统保护各类文化遗产的理念,逐步构建形成了涵盖世界文化遗产、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农业文化遗产、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等的世界遗产体系,涵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和未定级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文物资源体系,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保护体系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中国传统村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保护体系。二是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多方协同、社会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机制。成立浙江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建立省级层面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议事协调机构,2020年制定出台了我国第一部关于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21年实现了市、县(市、区)文物局机构全覆盖,从领导机构到法制建设,总体设计不断完善。省级文物保护资金投入持续增长,全省文物保护专业力量不断壮大,涌现出了一批获得国家级荣誉的优秀人才。三是打造树立具备世界影响力、中国气派和浙江辨识度的文化遗产标识。得益于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高瞻远瞩、提前谋划推动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浙江省逐步树立了一批浙江文化遗产的重要标识,彰显了浙江在中华文明起源和形成过程中的重要地位。不断擦亮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非遗“金名片”,“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中国传统蚕桑丝织技艺”以及西泠印社金石篆刻、浙派古琴成功入选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建设浙江省考古与文物保护基地,努力打造成为中国南方物质文化基因库和展示文化浙江、反映中华文明的重要窗口。四是探索提供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相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统筹的实践经验。得益于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始终要求统筹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理念的指引,浙江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高水平文化遗产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建成5个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命名26个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和一批市县级考古遗址公园,建立国家、省、市县三级考古遗址公园体系,并在考古遗址运营方面在全国首创省、地、社会资本共建考古遗址公园的新模式和“政府主导+社会投资+专家坐堂”模式。形成了以村委自治管理为主导、“人人都是股东,人人都是文保员”的古村落保护利用模式,全国唯一整县域推进的松阳县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模式获2019年联合国人居大会推介,并在全国推广。
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建设文化强国进行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高扬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把历经沧桑留下的中华文明瑰宝呵护好、弘扬好、发展好。”面向未来,浙江将树牢“保护第一、传承优先”的理念,深入推进文化保护工程。一是进一步守护赓续浙江历史文脉。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机制改革,加快构建涵盖各类文化遗产资源的大保护格局。加强文物安全监管,不断优化文物安全考核指标体系,全面防范和整治文物安全隐患,构建文物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推进文物普查,系统梳理发现所有“应保”对象,切实推动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系统保护、整体保护。二是进一步擦亮中华文明浙江标识。聚合西湖、良渚、大运河等已有的世界文化遗产,打造世界文化遗产之窗;推进实施浙江考古“启明星”计划,系统集成“浙江考古与中华文明”等重大研究成果,擦亮“文明之源耀浙江”品牌;高质量举办中国仙都祭祀轩辕黄帝大典、公祭大禹陵典礼、衢州祭孔大典,将宋韵文化、阳明文化、和合文化、南孔文化、黄帝文化、大禹文化打造成为浙江文化标识。持续深化吴越文化研究,阐释吴越国在五代十国时期对延续中华文明所发挥的独特作用和钱氏“纳土归宋”的历史意义、现实意义,打响吴越文化品牌。三是进一步推动浙江优秀传统文化品牌振兴。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紧扣“四条诗路”文化带、大花园建设、千年古城复兴等中心工作和历史经典产业发展,聚焦上山文化、河姆渡文化、良渚文化、丝瓷茶文化等浙江特色文化,大力推动浙江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打造一批以文化遗产为核心支撑要素的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和历史经典产业。四是进一步提升浙江文化遗产国际影响力。持续办好“良渚论坛”,努力将其打造成为深化文明对话、践行全球文明倡议、展示中华文明魅力、加强文明交流借鉴的重要国际平台;建好浙江省大运河文化研究院,打造全国一流的省级文化智库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运河文化研究基地。深化“中国历代绘画大系”研究传播,加强成果海外推广和国内巡展,通过更多浙江文化遗产鲜活展示古代中国和现代中国。(作者为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